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拟审议事项的事前同意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审阅了公司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提交的相关议案,并就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了解和询问。本人同意将下列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讨论: 1、《关于延长公司向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2、《关于增加 2010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 罗海章 尹仪民 陈 山 陈志斌 任 侠 签署日期: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八日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