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名称: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会议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8月5日上午10: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8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8月4日下午15:00至8月5日下午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基本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此项议案包括9个小项,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方式 (3)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 (4)发行对象 (5)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6)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7)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设立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第1至6项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6月9日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有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表决权 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四.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7月2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3.公司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及见证律师。 五.现场会议参加方法: 1.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或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代理人转委托第三人代表股东(包括法人股东、个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由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并经公正的授权代理人可以转委托第三人出席会议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第三人的身份证。有资格但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亦可传真或函寄上述有效证件复印件委托本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授权委托书在会议召开的24小时前备置于本次会议登记点——董事会秘书处。 2.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10年7月30日、8月2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六.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东128号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0)82162933或(020)82161128-6228 传真:(020)82162986 邮编:510660 联系人:陈建斌先生、张晓敏小姐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附件: 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格式)。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Ο一Ο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