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于2010年6月4日在广州市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由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货物运输。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树旭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将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议案审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该议案已于2010年6月4日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奇天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奇天公司工商登记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广州市;住所: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62号324 房;法定代表人:段荣文;注册资本:5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粤国税字440100679708506号、粤地税字440106679708506号,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运、装卸、仓储;货物监装、监卸、集装箱拼装、拆箱、分拨、中转及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等等;主要股东为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占有该公司68%股份,本公司占有该公司32%股份。 奇天公司是由本公司与香港天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组建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于2009年开始经营运作,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卸及仓储业务。2009年7月,奇天公司的另一出资方香港天运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将其出资额340万元全部转让给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因出资方的变更,奇天公司由外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但本公司在奇天公司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没有变化。现广州市嘉诚运输有限公司占奇天公司注册资本的68%,首期已出资68万元;本公司出资额为160万元,占奇天公司注册资本的32%,首期已出资32万元。奇天公司2009年末总资产为785万元,净资产为127万元,2009年度营业收入为767万元,净利润为27万元。2010年3月末,奇天公司总资产为975万元,净资产为128万元,2010年1-3月营业收入504万元,净利润为1万元。 1.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奇天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本公司持有奇天公司32%股份,本公司副总经理陈树旭先生在奇天公司担任董事之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所以,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履约能力分析: 奇天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根据对奇天公司货运能力、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进行分析,认为奇天公司应具备履约能力。 3.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2010年全年与奇天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2000万元至3500万元之间。 三、 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的货物包括本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洗涤用品(包括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洁厕精、漂渍液、碧洁亮等)之一种或者多种以及化工材料或包装材料等。 四、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根据向符合本公司需求的货运商的询价情况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内容见双方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内容。 五、 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产品需要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货物运输服务,与奇天公司签订货物运输协议,委托其对本公司产品进行道路货运服务是基于本公司对奇天公司的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其服务质量、价格等符合公司的要求,所以,本公司选择与奇天公司进行交易。预计上述关联交易还将在今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发生。 上述关联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影响不大,不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上述交易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 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以上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没有董事为关联董事,该议案审议不涉及关联董事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的情形。该议案已于2010年6月4日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在征得超过半数的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认可后,将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奇天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何威明先生、姜永宏先生和钟学军先生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奇天公司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一)与奇天公司交易的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奇天公司于2010年6月4日在广州签订《货物运输协议》,由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货物运输。 1.交易标的:本公司委托奇天公司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的货物包括本公司所生产和经营的洗涤用品(包括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洁厕精、漂渍液、碧洁亮等)之一种或者多种以及化工材料或包装材料等。 2.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本公司经向货运商进行询价和了解货运能力情况,选择与奇天公司进行交易,并根据奇天公司的报价,双方协定交易价格。 具体到各城市的运输费用按协议附件执行,若有新增地点,其运输时间和运输费用则按已签合同上距离相近地点的价格双方商定;当运输市场出现价格波动较大时,运输单价的调整必须经过双方的协商确认后才能实施。 根据双方协定,工业成品公路运输单价在0.45-2.10元/吨.公里之间,日用产品公路运输广州至省内各地运输单价在0.32-2.38元/吨.公里之间,广州至广西各地0.27-0.54元/吨.公里,韶关至广西各地0.3-0.96元/吨.公里, 广州至省外其他地方 0.23-0.88元/吨.公里之间,韶关至省外其他地方0.33-1.74元/吨.公里之间,韶关至省内各地在0.24-0.65元/吨.公里;船运至各地价格在4775-11500元/柜之间;铁路运输至各地价格在15030-45450元/整车之间。预计全年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至3500万元之间。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运费每月结算一次,由本公司出具运费结算表,经双方核对无误后,奇天公司将运输发票交给本公司,本公司于收到发票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上月所有费用以划款形式支付给奇天公司。 4.交易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关联交易根据全年预计总额,按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提交相应的权力机构审批,自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 5.履行合同的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若双方没有异议,则本合同自动延续一年。 八、 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与奇天公司签订的货物运输协议;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