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9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0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说明,认为公司1997年配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配股说明书》中的所承诺的用途一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顺利完工,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同日公告的《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