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四川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0年4月19日,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菱电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10年4月20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010年5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转发的川国资产权〔2010〕31号《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问题的批复》文件,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美菱电器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同意四川长虹以4亿元现金参与认购本次美菱电器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股份不超过4000万股。 特此公告。 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