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废旧船舶出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128艘运输船舶和5艘辅助船舶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 ●本次资产处置收益已包括在公司2010年三季报中 一、交易概述 1、公司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和重庆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128艘运输船舶和5艘辅助船舶共133艘船舶,本次交易获得资产出售收入11,028万元,实现利润9,552万元,本次资产处置收益已包括在公司2010年三季报中。 2、本次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同意 9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不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 本次出售的133艘运输船舶舶。其中沿海散货船1艘,长江22013等拖轮9艘,2000吨级中分节106艘,12艘运河驳船和5艘岸基辅助船。 本公司委托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以 上船舶舶进行了评估,评估方法对使用中的船舶采用成本法,对报废的船舶采用 出售拆船厂处理确定船舶的评估价值,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评估机构 原值 净值 评估原值 评估净值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13,357.45 771.29 15,136.00 6,787.74 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8,943.79 464.42 8,344.55 786.27 合计 22,301.24 1,235.72 23,480.55 7,574.02 2、权属情况 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任何负债情况,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没有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处置的资产为闲置资产和接近强制报废年限的废旧船舶,资产的处置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有利于公司运力结构的优化。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5届董事会第6次、第13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O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