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11月11日在宁波市灵桥路513号天封大厦15楼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久芳先生主持会议。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89500106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4.3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份8950010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84.33%; 反对股份0股,弃权股份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经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见证,见证律师陈农、陈勇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和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