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7月30日上午9:30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①截止2010年7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②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③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6、会议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内容的详情,请见本公告日同时披露的《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0-20)。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本地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7月28-29日(上午8:30-11:50,下午1:30-5:20)。 3、登记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九楼董事会秘书处。 4、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法人股东和社会公众股股东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①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曙光 郭晶 联系地址: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集团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519020 电 话:0756-8135839、8135992 传 真:0756-8891070 2、会议费用: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7月14日 附件:《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向 表 决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2010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