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变更和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3月29日(星期一)上午9时 2、召开地点:皇城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沈志奇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235,694,647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0.41%。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对七项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普通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09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公司2009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534,635.68元。鉴于公司在沈阳和上海两地的银河丽湾项目全面启动,预计2010年公司的资金需求较大,为满足新项目顺利启动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扩大规模,提升效益的目标顺利实现,以更好的业绩回报股东,公司董事会拟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将全部用于新项目的再投入资金。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继续聘用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的决议,聘用期一年。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35,694,64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以上议案详见2010年2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沈阳分所 2、律师姓名:吴杰、钟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沈阳银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