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2010年7月28日,第七届第十五次监事局会议在金路大厦1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局主席赵明发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局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监事局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