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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路集团(00051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灾后异地重建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16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灾后异地重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岷江电化”)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金路集团”)与四川岷江硅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岷江硅业”)于2005年共同出资成立的生产电石原料的公司,该公司生产的电石产品全部供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树脂公司”)。
    由于岷江电化地处“5.12”汶川地震极重灾区,其生产生活设施在地震中被彻底摧毁,根据阿坝州灾后工业布局规划,确定岷江电化灾后异地搬迁到茂县重建,并享受阿坝州灾后重建的各种优惠政策。项目名称为灾后重建30万吨/年密闭式电石项目;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4000万元,银行贷款32000万元(银行贷款拟由本公司提供担保)。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第十五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合作方情况介绍
    (1)本次岷江电化30万吨/年电石灾后异地重建项目的合作方为自然人汪军和金路集团。汪军,男,1966年7月出生,身份证号:
    510702196607271316;住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安昌路55号。
    (2)岷江电化原大股东岷江硅业根据自身情况,于2009年10月29日与自然人汪军在成都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岷江电化全部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汪军,金路集团放弃对该股权的优先收购权。
    (3)岷江电化于2010年1月28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拟将注册资本从现在的6000万元增加至10000万元,自然人汪军以现金认缴出资2400万元,出资后持股比例仍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0%;金路集团以现金认缴出资1600万元,出资后持股比例仍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该议案经2010年2月8日召开的岷江电化2010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公司经与自然人汪军沟通,同意岷江电化继续沿用原公司名称,企业性质不变,仍生产电石产品,产品全部供给树脂公司,并同意岷江电化在茂县异地重建电石项目。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岷江电化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自然人汪军出资6000万元,占总股本的60%;本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总股本的40%。注册地址:四川省阿坝州茂县。
    (2)出资方式:岷江电化异地重建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4000万元,银行贷款32000万元。
    四、岷江电化异地重建项目的主要内容
    项目情况:30万吨/年电石灾后异地建设项目列入国家工信部2009年灾后重建目录,并于2009年8月通过四川省发改委企业投资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000009082001)0054号]及项目节能审查[川发改地区函(2009)959号]。
    项目名称:灾后重建30万吨/年密闭式电石项目
    产业政策:允许类
    建设地点:四川省阿坝州茂县工业经济园区。
    建设内容:30万吨/年密闭式电石生产线及公用工程、环保、安全、职业卫生等设施。
    项目计划用地:271亩
    项目总投资:46000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4000万元,银行贷款32000万元。
    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5.12”汶川地震致使四川省内电石生产基地受损严重,尤其是岷江电化,生产生活设施被彻底摧毁。本公司主体企业树脂公司生产所需电石原料主要从省外采购,不但运距长、运费高,而且难以满足满负荷生产的需要。岷江电化30万吨/年电石异地重建项目建成后,所生产的电石全部销往树脂公司,将为本公司主体企业生产所需电石原料提供有力保障,降低电石采购成本,对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战略意义。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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