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三十次 会议通知于 2010 年 12 月 27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 董事。会议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董事 11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珠海港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行业务整合,实现专业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所属公司名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珠海港电力能源有限 公司。经营范围:电力项目的开发、投资及相关的经营业务;集中供热 项目的开发、投资及相关经营业务;智能电网相关产品项目的投资;其 他非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具体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后确 认为准)。注册地:珠海。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 万元,以现金方式出 资。未来,公司在电力能源领域内的新增业务均以珠海港电力能源有限 公司为主体实施。 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具体事宜。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11 人,同意 1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整合公司内部资产的议案 根据公司"合并同质业务,体现规模协同效益"的管理思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现有资产进行如下整合,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 办理具体事宜。 (一)整合相关物流资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按评估价格收购公司所持有的珠海市集装箱运输公司(以下简称"集装箱运输公 司")100%股权、珠海港晟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晟物流")50% 股权,珠海市珠海港报关行有限公司所持港晟物流 50%股权。 收购完成后,珠海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集装箱运输公司和港晟 物流 100%股权,并统一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物流板块所涉及的陆运业务。 (二)整合相关电力能源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控集团") 拟与公司新设的珠海港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功控 集团将其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电力集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 集团")出资人民币 15000 万元(占电力集团注册资金的 100%)及其在 托管期间因利润转增、增资扩股等原因新增的出资托管给委托珠海港电 力能源有限公司管理,托管期限自 2011 年 1 月至 2021 年 1 月,托管内 容:托管期间,珠海港电力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及电力集团章 程的规定,行使托管股权的股东权利,履行托管股权的股东义务。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11 人,同意 1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公司向珠海市商业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珠海市商业银行申请 1.3 亿元授信 额度,其中:1、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为期二年的流动资金信用借款 额度,利率为基准利率下浮 10%;2、金额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期 限二年的项目建设借款额度,借款附加条件及利率视具体项目协定,可 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项目建设。授权公司董事局主席签署有关文 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11 人,同意 11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四、关于委托珠海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采购部分电子办公设备的关 联交易议案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刊 登 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 《 证 券 时 报 》 和 http://www.cninfo.com.cn 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委托珠海港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采购部分电子办公设备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关联交易事项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局会议审议。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公 司董事局主席杨润贵先生同时兼任珠海港集团董事长、公司董事杨廷安 先生任珠海港集团副总经理,2 人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0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