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0年8月15日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的议案》。 公司于2009年9月7日召开的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鉴于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股东大会决议将于2010年9月7日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十二个月,并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调整后的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如下: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董事会以9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3、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0年8月23日)。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包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其自有资金)、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境外投资者(QFII除外)以及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最终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由认购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5、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发行价格不低于人民币5.66元/股。 (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与承销商(保荐机构)根据发行对象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6、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为十二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13,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承销商(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8、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不超过7亿元,拟全部用于房 地产项目开发及运营。项目具体情况请查阅本次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 订稿)。项目基本情况可见下表: 预计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济南世纪城三期 48,249.30 18,000 2 淄博华侨城五期 76,367.29 31,000 3 威海韩国之窗三期 72,807.00 21,000 合计 197,423.59 70,000 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9、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0、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延长到2011年9月7日。 董事会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董事会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授权期延长的议案》。 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鉴于公司拟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董事会全权决定和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十二个月,授权内容不变。 该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通知内容详见《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山东中润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