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季报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0年11月 12日召开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具体事宜请见本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