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本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信托”)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协 议》和《股权质押合同》,将其持有的3325万股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 券”)限售流通股所对应的收益权在约定期内转让给重庆信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 2010-039《关于通过信托融资计划的公告》),按照协议约定本公司于2010年9月30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西南证券的3325股限售流通股的股权 质押手续,质押期限为十八个月,质押登记日为2010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