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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珠江(00050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7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公司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郑清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陈秉联先生、财务部经理杨道良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Pearl  River  Holdings  Co.Ltd. 
    2、公司注册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楼 
    公司办公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楼 
    邮政编码:570125 
    电子信箱:hnpearlriver@21cn.net 
    3、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清 
    4、公司董事会秘书:俞翠红 
    证券事务代表:何燕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楼 
    联系电话:0898-68581888转 
    传  真:0898—68583021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 中国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登载公司半年度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珠江、ST珠江B 
    股票代码:000505、200505 
    7、公司首次注册日期、地点:1992年1月11日,海南省海口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000159355 
    税务登记号码:460100201284556 
    组织机构代码:20128455-6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期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                                          1,491,639,839.96 2,033,695,297.97                       -26.6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536,085,938.10   653,104,424.27                        -17.92 
股本                                             426,745,404.00   426,745,404.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1.2562           1.5304                        -17.92 
                                                  报告期(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总收入                                       544,036,572.15    48,037,860.58                      1,032.52 
营业利润                                          69,209,013.89    83,656,958.37                        -17.27 
利润总额                                          70,805,496.99    83,591,061.49                        -15.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911,704.50    84,803,402.31                        -39.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0,581,004.88   -46,260,675.51                        187.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193           0.1987                        -39.9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193           0.1987                        -39.96 
净资产收益率(%)                                         8.56%           23.02%             减少14.46个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650,825.02    36,604,404.48                        289.7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0.3343           0.0858                        289.63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经常损益项目                                                                 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677,640.69 
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81,157.59 
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8,870,206.76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所得税影响数                                                                  -106,046.72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29,943.52 
合  计                                                                      10,330,699.62 
    3、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年修订)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1)     本年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8.56%                    0.12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6.82%                    0.10                0.10 
    (2)     上年度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23.02%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2.56%                  -0.11               -0.11 
    4、国际会计准则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本期数               上期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按境外会计准则  50,911,705          84,803,402  534,748,938             651,767,424 
按境内会计准则  50,911,705          84,803,402  536,085,938             653,104,424 
按境外会计准则调整的分项及合计: 
-土地使用权摊销的调整       -1,337,000 -1,337,000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合计  0 0 -1,337,000 -1,337,000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执行前对原在建工程中土地使用权的摊销 
    三、股本变动和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动。 
    2、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924,131   0.92%                           -2,599,000 -2,599,000  1,325,131   0.31%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0      0%                                   0          0           0       0 
3、其他内资持股            3,898,500   0.91%                           -2,599,000 -2,599,000  1,299,500   0.30%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898,500   0.91%                           -2,599,000 -2,599,000  1,299,500   0.30%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5、高管股份                   25,631   0.01%                                                     25,631   0.0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2,821,273 99.08%                           2,599,000  2,599,000  425,420,273 99.69% 
1、人民币普通股           357,846,273 83.85%                           2,599,000  2,599,000  360,445,273 84.4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64,975,000  15.23%                                                 64,975,000  15.23%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426,745,404 100.00%                                                426,745,404 100.00% 
    (二)、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1、报告期末公司A股股东总数为42,847户,B股股东总数为8,305户。 
    2、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51,15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6.36  112,479,478                     0                    0 
王帅                                 境内自然人     0.54   2,300,000                      0                    0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48   2,060,000                      0                    0 
张晓霞                               境内自然人     0.46   1,949,250                      0                    0 
王淑霞                               境内自然人     0.46   1,947,641                      0                    0 
陈运旋                               境内自然人     0.44   1,898,822                      0                    0 
南华金融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0.30   1,299,500              1,299,500                    0 
贺玉红                               境内自然人     0.27   1,155,381                      0                    0 
广州珠江实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0.27   1,150,000                      0                    0 
徐道田                               境内自然人     0.24   1,043,431                      0                    0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112,479,478   人民币普通股 
王帅                                          2,3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河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晓霞                                        1,949,250  境内上市外资股 
王淑霞                                        1,947,641   人民币普通股 
陈运旋                                        1,898,822   人民币普通股 
贺玉红                                        1,155,381   人民币普通股 
广州珠江实来集团有限公司                      1,1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徐道田                                        1,043,431   人民币普通股 
陈在演                                        1,039,91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股东中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其它股东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和是否属于所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注:本公司仅第一大股东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其所持股份报告期内因小非偿还股改对价增加299,000股。 
    2、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未有变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 本期增持股 本期减持 期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份数量 股份数量 
郑清  董事     34175          0        0      34175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二)、 报告期内公司新聘或解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1、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到期换届,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郑清先生、张剑先生、彭树银先生、史永辉先生、刘文杰先生、陈文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李光忠先生、王志钢先生、黄伟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监事到期换届,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提名,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吴小静先生、佘建辉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公司于2010年6月21日在海口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全体职工大会,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选举王革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三)公司尚末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报告期内无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五、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上半年主要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1、截止2010年6月30日,美林青城二期项目共计销售82套,销售面积为10,480.07平方米,销售金额为99,860,177元。累计销售911套,销售面积90,916.78平方米,销售金额为629,539,333元。累计交房890套。 
    春节过后,市场成交活跃,三月份销售良好,进入四月份房地产调控政策相继出台,受政策影响,成交速度放缓,市场新推项目受其影响,入市价格略有下调,个别在售项目以促销为由略有下降,降幅较小,市场再次出现持币观望,较为冷清。目前本项目价格未发生变化。 
    2、完成了龙珠三期项目的转让工作 
    自2009年12月起公司与海口鸿洲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商洽龙珠三期项目的转让事项,经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按双方签订《龙珠三期项目转让框架协议》,《 房屋预购协议》《 担保协议》《 龙珠三期项目执行协议的补充协议》, 我公司将龙珠三期项目土地28665平方米以评估价人民币8,178.0389万元与鸿洲公司置换建成的物业15000平方米。目前公司已收到鸿洲公司支付的全部土地转让款人民币8,178.0389万元,同时已支付5000万元作为预购待建成物业的订金,并已完成土地过户手续及相关税费缴纳。 
    3、收回海口市沿江一路项目投资款3600万元: 
    公司原参与开发的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项目已停建多年,是公司最大的一笔坏帐,根据2009年12月31日我公司与海口市城市发展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公司以退还项目投资款的方式退出开发, 2010年1月,公司已收到退还的项目投资款3600万元。 
    4、为完善公司经营结构,开拓北方市场业务,适时增加土地储备,推动公司进一步跨越式发展,2010年5月6日,公司在北京设立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投资咨询分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北京、华北、西北地区的房地产开发业务及其他投资业务的信息服务。已办理完成相关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 
    (二)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 
    财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达30%(含30%)以上,且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10%(含10%)以上项目分析: 
    (1) 资产负债表 
    报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注释 
预付账款 
12,406,780.15   44,285,760.93  -31,878,980.78    -71.98 
                                                                              注1 
其他应收款 
282,249,356.46  189,594,736.47  92,654,619.99     48.87 
                                                                              注2 
存货 
179,724,687.76  538,999,748.54 -359,275,060.78   -66.66 
                                                                              注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05,317,500.00  631,417,500.00 -226,100,000.00   -35.81 
                                                                              注4 
长期股权投资 
52,117,749.41   13,149,424.41   38,968,325.00    296.35 
                                                                              注5 
应付账款 
19,628,706.76   70,793,361.64  -51,164,654.88    -72.27 
                                                                              注6 
预收款项 
46,116,932.11   306,932,163.78 -260,815,231.67   -84.97 
                                                                              注7 
应交税费 
17,825,777.16   -16,948,131.65  34,773,908.81    205.18 
                                                                              注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9,980,110.00   79,980,110.00  -50,000,000.00    -62.52 
                                                                              注9 
递延所得税负债 
77,888,125.00   134,413,125.00 -56,525,000.00    -42.05 
                                                                              注10 
资本公积 
619,229,155.97  788,804,155.97 -169,575,000.00   -21.50 
    注11 
    注1:预付账款减少主要为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林青城二期”项目工程完工结算等所致。 
    注2: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为本期对外债权性投资拆出资金增加所致。 
    注3:存货减少主要是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林青城二期”项目销售、龙珠三期项目土地转让及收回原沿江一路项目开发投资款等所致。 
    注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系公司拥有的西南证券股权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注5: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系增加对联营公司三亚万嘉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及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所致。 
    注6:应付账款减少系本期支付“美林青城二期”项目等工程款所致。 
    注7:预收款项减少系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林青城二期”项目确认销售收入所致。 
    注8:应交税费增加主要为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林青城二期”项目确认销售收入计提税费所致。 
    注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系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注10: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注11:资本公积减少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2) 利润表 
    报表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变动金额  变动幅度% 
                                                                                注释 
营业收入 
544,036,572.15   48,037,860.58  495,998,711.57   1,032.52 
                                                                                注1 
营业成本 
366,666,811.33   38,235,750.59  328,431,060.74     858.96 
                                                                                注2 
营业税及及附加 
63,804,616.18     2,404,089.65   61,400,526.53   2,554.00 
                                                                                注3 
资产减值损失 
-4,714,899.23     7,398,279.67  -12,113,178.90    -163.73 
                                                                                注4 
投资收益 
64,864.56        131,129,924.21 -131,065,059.65    -99.95 
                                                                                注5 
所得税费用 
12,880,565.60        52,338.18   12,828,227.42  24,510.27 
                                                                                注6 
其他综合收益 
-167,930,190.67  413,895,873.99 -581,826,064.66   -140.57 
                                                                                注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650,825.02   36,604,404.48  106,046,420.54     289.71 
                                                                                注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612,689.93  -1,063,139.05  -126,549,550.88 -11,903.39 
                                                                                注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907,699.34   -4,230,951.58  -63,676,747.76  -1,505.02 
    注10 
    注1:营业收入增加主要为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林青城二期”确认销售收入等所致。 
    注2:营业成本增加主要为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美林青城二期”结转销售成本等所致。 
    注3: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主要为本期销售收入增加相应计提税费增加所致。 
    注4:资产减值损失减少主要系本期收回原沿江一路项目开发投资款转回部分减值准备所致。 
    注5:投资收益减少主要为上年同期因转让西南证券股权取得大额投资收益而本期无类似情况所致。 
    注6: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为子公司湖北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确认收入计提税费所致。 
    注7:其他综合收益减少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减少所致。 
    注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款增加、支付工程款减少及收回原沿江一路项目开发投资款等所致。 
    注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对外债权性投资拆出资金增加所致。 
    注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等所致。 
    (三)按行业、产品和地区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的经营情况 
分行业或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 
                                                   年同期增减(%) 年同期增减(%)              减(%) 
房地产销售      489,083,485 327,406,427      33.06    106,222.50     72,769.20  增加30.74个百分点 
物业管理服务    34,632,654  29,919,876       13.61          4.93          2.38   增加2.15个百分点 
旅游酒店服务    19,494,900   8,844,722       54.63         36.10          3.71  增加14.17个百分点 
    2、公司的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海南  135,353,263               187.90 
湖北  407,857,776           129,407.44 
上海           0               -100.00 
    (四)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的情况。 
    (五)下半年业务发展计划 
    1、美林青城项目销售继续推进,争取年内完成工程结算并实现预期销售目标,为公司创造较好的收益。 
    2、开展牡丹江地区的两家酒店收购工作,推进后续的酒店装修、设备安装改造、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3、依托北京分公司的地理和人才优势,继续开展华北地区新项目的调研、规划和前期开发等工作。 
    六、重要事项 
    (一)、 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文件的要求。 
    (二)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新股发行方案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拟定、在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新股发行方案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中期利润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报告期内公司无证券投资及收益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以及参股拟上市公司等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初始投资金额 持有数量 占该公司股权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所有者权 
                                                比例                         益变动 
600369    西南证券   15000万元  3325万股       1.75%  405,317,500.00 -226,100,000.00 
    2、报告期内公司未持有其它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及资产重组事项 
    1、收购资产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及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 
    2、出售资产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龙珠三期项目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及《房屋预购协议》的议案,约定本公司以8178.0389万元的价格将龙珠三期项目土地48年的使用权转让给海口鸿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洲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待鸿洲公司投资建设三期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本公司按本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金额即8178.0389万元购买在该项目土地上建成的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写字楼物业。该议案的具体内容公告于2010年4月10日、5月4日、5月26日和6月18日《中国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出售资产的各项税费缴纳及土地的转让过户手续,并收到鸿洲公司支付的土地转让款人民币8178.0389万元,此事项可确认为公司2010年收入,预计可产生利润(税前)1800万元,未对公司管理层稳定性产生影响。 
    (七)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无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 
    (八)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152,540,447.00      152,540,447.00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1,725,000.00        81,725,000.00 
              北京市玉龙吉胜房地产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应付利息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44,269,015.64        40,114,903.69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2,042,765.43        19,934,761.80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00 元,余额 0.00  元。 
    (九)重大合同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签署事项。 
    2010年3月25日经本公司经营班子办公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北京鸿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东方恒远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万嘉宏泰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等三方签订《合作协议书》,本公司按约定投资6100万元购买北京市朝阳区兴隆西街8号院兴隆别墅1、2号公寓楼,项目合作期满后本公司可收回投资款项,投资收益不低于30%;如本公司提前收回投资款的,则收取年16%的资金占用费。该事项的具体内容公告于2010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 
    2、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无委托理财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 
    (十)报告期内公司及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含5%)的股东无承诺事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2010年无自愿追加股份限售承诺事项,无股份增持计划。 
    (十一)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至报告期末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平原则进行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无接待调研及采访等情况。 
    (十三)本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期内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情况。 
    七、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附后) 
    八、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4、共它有关资料。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八月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1   238,917,598.63   291,787,132.7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五、2     4,132,441.94     2,645,699.47 
预付款项                五、3    12,406,780.15    44,285,760.9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五、4       260,015.00       260,015.00 
其他应收款              五、5   282,249,356.46   189,594,736.4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6   179,724,687.76   538,999,748.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17,690,879.94  1,067,573,093.1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五、7   405,317,500.00   631,417,5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9    52,117,749.41    13,149,424.41 
投资性房地产            五、10   20,341,312.68    20,783,662.44 
固定资产                五、11  257,636,505.01   264,815,483.49 
在建工程                五、12    4,313,000.00     2,510,000.00 
工程物资                五、13      606,206.60       606,206.6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五、14   32,145,535.26    32,617,178.5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五、15    1,471,151.06       222,749.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73,948,960.02   966,122,204.73 
资产总计                       1,491,639,839.96 2,033,695,297.92 
法定代表人:郑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秉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道良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五、19  260,000,000.00   276,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五、20   19,628,706.76    70,793,361.64 
预收款项                    五、21   46,116,932.11   306,932,163.7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五、22    3,925,405.61     5,055,394.37 
应交税费                    五、23   17,825,777.16   -16,948,131.65 
应付利息                    五、24   81,696,774.66    65,601,325.75 
应付股利                    五、25    3,213,302.88     3,213,302.88 
其他应付款                  五、26  290,494,210.56   332,778,891.6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五、27   29,980,110.00    79,980,11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52,881,219.74  1,123,406,418.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五、28  105,000,000.00   110,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五、16   77,888,125.00   134,413,125.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2,888,125.00   244,413,125.00 
负债合计                            935,769,344.74  1,367,819,543.4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五、29  426,745,404.00   426,745,404.00 
资本公积                    五、30  619,229,155.97   788,804,155.97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31  114,177,485.88   114,177,485.8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32 -624,066,107.75  -676,622,621.5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36,085,938.10   653,104,424.27 
少数股东权益                         19,784,557.12    12,771,330.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555,870,495.22   665,875,754.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491,639,839.96 2,033,695,297.92 
法定代表人:郑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秉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道良 
    合 并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544,036,572.15  48,037,860.58 
其中:营业收入                              五、33 544,036,572.15  48,037,860.5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474,892,422.82  95,510,826.42 
其中:营业成本                              五、33 366,666,811.33  38,235,750.59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五、34  63,804,616.18   2,404,089.65 
销售费用                                             6,584,871.53   8,524,797.64 
管理费用                                            29,852,762.04  23,196,749.46 
财务费用                                            12,698,260.97  15,751,159.41 
资产减值损失                                五、36  -4,714,899.23   7,398,279.6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35      64,864.56  131,129,924.2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864.56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209,013.89  83,656,958.37 
加:营业外收入                              五、37   1,710,013.72     153,122.17 
减:营业外支出                              五、38     113,530.62     219,019.05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32,373.03      27,500.0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805,496.99  83,591,061.49 
减:所得税费用                              五、39  12,880,565.60      52,338.1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7,924,931.39  83,538,723.31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0,911,704.50  84,803,402.31 
少数股东损益                                         7,013,226.89  -1,264,679.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2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2           0.20 
七、其他综合收益                            五、41 -167,930,190.67 413,895,873.99 
八、综合收益总额                                   -110,005,259.28 497,434,597.3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7,018,486.17 498,699,276.30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7,013,226.89  -1,264,679.00 
法定代表人:郑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陈秉联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道良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0年1月1日—2010年6月30日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琼府办(1992)1号文批准实行股份制规范化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月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1992年12月经中国人民银行证管办(1992)第83号文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8.64万股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995 年6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本公司于2000年1月更为现名,2006年8月本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份,注册资本由37,765.08万元变更为42,674.54万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600001006830。 
    住所:海口市滨海大道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郑清 
    经营范围:工业投资、热带种植业、海产养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投资与管理、物资供应、建筑设备采购、租赁、五金交电、化工、日用百货的贸易、装修、车辆停放、高科技项目投资、环保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等。本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属于房地产板块。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结构为: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大会的执行机构,监事会是公司的内部监督机构,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公司下设总经理办公室、证券部、旅游地产部、财务部、公司管理部、审计部等部门。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1.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3.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期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期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及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外,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对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与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应收款项以外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等。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其他金融负债。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为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按公允价值计量;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量,除持有到期投资以及应收款项按摊余成本计量或当公允价值无法取得并可靠计量仍采用历史成本外。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按照如下方法处理: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②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投资收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投资收益;处置时,将实际收到的金额与账面价值扣除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后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时,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项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金融资产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应进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即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终止确认部分的收到对价和原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本公司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认方法:如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如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日对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减值检查,当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应当对该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测试方法: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减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确定。 
    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根据金融资产不同类型合理估计,应当按照资产在持续持有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定;折现率是根据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金融资产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合理确定。折现率为持有资产所要求的必要报酬率。 
    (6)金融资产重分类 
    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主要判断依据: 
    1)没有可利用的财务资源持续地为该金融资产投资提供资金支持,以使该金融资产投资持有至到期; 
    2)管理层没有意图持有至到期; 
    3)受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将该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 
    4)其他表明本公司没有能力持有至到期。 
    重大的尚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需经董事会审批后决定。 
    10. 应收款项 
    本公司应收款项主要包括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确认减值损失。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公司将单项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期末应收款项余额的5%以上(含5%)的部分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期末,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2)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根据公司对应收款项回收情况的分析,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因此对账龄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50%计提坏账准备,如有确切证据表明应收款项不能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则加大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直至100%。并将符合上述条件的应收款项中扣除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后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3)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 )                其他应收款(% ) 
1年以内(含1年)                                        2                               2 
1至2年                                                    5                               5 
2至3年                                                   10                               10 
3至4年                                                   20                               20 
4至5年                                                   30                               30 
5年以上                                                   50                               50 
    11.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开发成本(在建开发产品)、开发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各类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个别认定法计价。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存货-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价。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相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12.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②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③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④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 
    ⑤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采用成本法核算。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①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两个或多个合营方通过合同或协议约定,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必须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决定的情形。 
    ②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当持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至50%的表决权资本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①.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②.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③.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④. 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⑤. 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孰高确定。 
    长期股权投资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的协议价格,则按照协议价格减去相关税费;或不存在公平交易协议但存在资产相似活跃市场,按照市场价格减去相关税费;或无法可靠估计出售的公允价值净额,则以该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和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13. 投资性房地产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的建筑物、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行后续计量。 
    (2)采用成本模式核算政策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具体核算政策与固定资产部分相同。 
    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中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核算政策与无形资产部分相同。 
    14.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交通运输工具、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及其他设备等;折旧方法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年)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5                        5                       3.8 
交通运输工具                      5                         5                      19.0 
通用设备                          10                        5                       9.5 
专用设备                          5                         5                      19.0 
其他设备                          5                         5                      19.0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固定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如存在公平交易中的销售协议价格,则按照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或不存在公平交易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或无法可靠估计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则以该固定资产持有期间和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具体认定依据为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条件的: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会行使这种选择权;③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④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计价为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后续计价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及减值准备。 
    15.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分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时点: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转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判断标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①. 固定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实质上已经全部完成; 
    ②. 已经试生产或试运行,并且其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行或能够稳定地生产出合格产品时,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 
    ③. 该项建造的固定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④. 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已经达到设计或合同要求,或与设计或合同要求基本相符。 
    (3)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建工程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方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应当测试其可收回金额。 
    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孰高确定。 
    16.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①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金额确定;②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③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17. 无形资产 
    公司将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确认为无形资产。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除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外,其余无形资产按估计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无形资产存在减值情形的,相应计提减值准备。 
    18.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为获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各种补贴及货币、非货币性福利等相关支出。 
    公司根据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职工薪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1) 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 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3) 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除上述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19. 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实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实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为该范围内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0. 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股份支付是指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方式。以权益结算方式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按照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公司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 
    21. 收入 
    (1)销售商品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①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③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④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⑤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房地产销售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并交付使用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买方接到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于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时限结束后即确认收入的实现。对于受托开发的项目,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条件的开发项目,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应的销售收入。完工百分比按照已完工程工作量的比例予以确定。 
    (2)提供劳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的(同时满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在物业管理服务已经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物业管理收入的实现。 
    (3)让渡资产使用权 
    让渡资产使用权在同时满足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22. 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类型主要有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3.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4. 维修基金 
    本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收到业主委托代为管理的公共维修基金,计入“代管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同部位共同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 
    25. 质量保证金 
    施工单位应留置的质量保证金根据施工合同规定之金额,列入“应付账款”,待保证期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支付。 
    26. 主要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1)主要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无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主要会计估计变更说明 
    本年度本公司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27.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本年度本公司无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营业税                房产销售收入、出租、物业管理收入等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流转税额                                         5% 、7% 
教育费附加            应缴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2% 、25% 
    注:本公司除海南地区公司及海南珠江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房地产公司2010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2%外,其他公司2010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特殊目的主体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 
    36.  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2,485,100.77                 7,398,279.67 
存货跌价损失                                                      -7,200,000.00 
               合    计                                      -4,714,899.23                7,398,279.67 
    37.  营业外收入 
    (1)营业外收入明细如下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1,710,013.72                  152,824.57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1,710,013.72                  152,824.57 
拆迁补偿金 
债务重组利得 
不需支付款项 
其他                                                                                                  297.60 
               合    计                                       1,710,013.72                  153,122.17 
    38.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32,373.03                    27,500.00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2,373.03                    27,500.00 
对外捐赠支出 
罚款支出                                                              52,257.59                   139,583.58 
赔款 
其他                                                                  28,900.00                    51,935.47 
               合    计                                        113,530.62                  219,019.05 
    39.  所得税费用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按税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当期所得税                               12,880,565.60                   52,338.18 
               合    计                                      12,880,565.60                   52,338.18 
    40.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 号)、《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 号”)要求计算的每股收益如下: 
                   项    目                              代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码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Ⅰ)                             P0         50,911,704.50       84,803,402.3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Ⅱ)             P0         40,581,004.88       -46,260,675.51 
期初股份总数                                                   S0        426,745,404.00      426,745,404.00 
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          S1 
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                        Si 
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                                      Sj 
报告期缩股数                                                   Sk 
报告期月份数                                                   M0 
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i 
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Mj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S        426,745,404.00      426,745,404.00 
               基本每股收益(Ⅰ)                                             0.12                0.20 
               基本每股收益(Ⅱ)                                             0.10                -0.11 
调整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Ⅰ)                    P1         50,911,704.50       84,803,402.31 
调整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Ⅱ)      P1         40,581,004.88       -46,260,675.51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稀释后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426,745,404.00      426,745,404.00 
               稀释每股收益(Ⅰ)                                             0.12                0.20 
               稀释每股收益(Ⅱ)                                             0.10                -0.11 
    (1)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P0? S 
    S=S0+S1+Si譓i鱉0  –Sj譓j鱉0  -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稀释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譓i鱉0  –Sj譓j鱉0  –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 
    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41.  其他综合收益 
                   项    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利得(损失)金额                       -226,100,000.00          534,759,623.99 
减: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56,525,000.00          120,863,750.00 
      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169,575,000.00          413,895,873.99 
2.其他                                                                1,644,809.33 
  减:由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产生的所得税影响 
     前期其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的净额 
小计                                                                  1,644,809.33 
合计                                                               -167,930,190.67          413,895,873.99 
    42.  现金流量表项目注释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水电装修押金、客户办证费等                                       5,658,235.50            3,925,070.00 
收海口市城市发展公司退回原沿江一路项目开发投资款               36,000,000.00 
收其他往来单位款                                                      556,800.00            3,218,920.97 
其他                                                                  2,265,699.45            1,248,733.06 
                   合    计                                   44,480,734.95            8,392,724.03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牡丹江镜泊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 
其他往来款                                                           3,806,878.04            3,297,684.33 
退水电装修押金、客户办证费等                                       4,425,623.80            3,211,544.43 
付审计咨询费                                                          556,000.00             548,592.00 
付广告宣传费                                                         2,768,622.00             848,330.80 
付销售代理及律师费                                                  3,927,646.00             595,928.62 
支付其他管理费用等                                                  5,409,286.83            2,989,353.75 
                   合    计                                   24,894,056.67           11,491,433.93 
    (3)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三亚万嘉实业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减少现金               15,401,893.30 
                   合    计                                   15,401,893.30 
    4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57,924,931.39          83,538,723.31 
加:资产减值准备                                                       -18,641,531.66           7,398,279.6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9,862,180.86            9,794,287.55 
  无形资产摊销                                                          481,543.30            463,946.5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5,974.17               4,725.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2,927,123.32            -125,324.57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040.3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3,063,109.39          15,661,852.24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864.56        -131,129,924.21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375,789,519.81         -85,081,371.0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9,161,204.93          -7,305,375.3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89,621,996.40         143,384,584.42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2,650,825.02          36,604,404.4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38,917,598.63          67,965,850.0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291,787,132.78          36,655,536.1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2,869,534.15          31,310,313.85 
    3. 本企业的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关联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上海海上明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合营                        60732602-3 
北京阳光天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营                        77954738-3 
三亚万嘉实业有限公司                                                      联营                        79872736-3 
    注: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详细信息详见“附注五-9” 
    4. 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北京市玉龙吉胜房地产有限公司                                        受同一方控制                            72266773-9 
    5. 关联交易情况 
    (1)   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本报告期未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为关联方借款计提利息 6,262,115.58 元,截至本期末累计应付未付利息66,311,781.07元。 
    (2)   关联方担保情况 
    上年度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向交行海南省分行借款1,600万元提供担保,本报告期因此笔借款还清而解除。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款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152,540,447.00            152,540,447.00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81,725,000.00             81,725,000.00 
             北京市玉龙吉胜房地产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应付利息         北京市新兴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44,269,015.64             40,114,903.69 
             北京市万发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2,042,765.43              19,934,761.80 
    七、或有事项 
    1. 抵押及质押借款 
    本公司存货中珠江广场裙楼第五层西侧房产、龙珠大厦21层房产;固定资产中龙珠大厦22层房办公楼、龙珠大厦二楼东北边房产;投资性房地产中上海市浦东大道1097弄23号、24号裙楼一层、二层及地下车库一层104个车位。账面价值共计31,353,627.50元抵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取得借款款1,600万元,借款期限:2009年11月24日至2010年11月24日,该借款已于 2010.02.01还清,资产抵押已解除。 
    本公司固定资产中三亚万嘉戴斯酒店主楼房产及三亚万嘉戴斯酒店A栋B栋C栋别墅房产,账面价值216,154,343.08元,评估值44,099.52万元抵押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椰树门支行,取得借款1.1亿元,还款期限为2010年至2019年分10次还款。 
    本公司持有的3,325万股限售股西南证券(股票代码:SH.600369)质押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取得信托贷款2.6亿元,信托贷款期限12个月。 
    八、承诺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需披露的承诺事项。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后利润分配情况说明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无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无 
    2.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1)2010 年7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全资子公司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2000 万元增加至6000 万元。本次一次性增加注册资本4000 万元,全部由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本次增资完成后,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为6000 万元人民币,仍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010年8月4日,本公司已向子公司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付出增资款人民币4000万元。 
    (2)2010 年7月5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子公司牡丹江市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海林市雪乡巴洛克万国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林德英、陈冠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贰仟万元(¥20,000,000.00 元)收购林德英和陈冠文各持有的海林市雪乡巴洛克万国度假酒店有限公司85%和15%的股权,并承继巴洛克公司所负债务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00元)(债权人为自然人林德英、陈冠文),并向债权方予以清偿。现《股权转让协议》正在履行过程中。 
    《担保协议》中约定,乙方母公司——海南鸿洲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愿将位于三亚市河东区榆亚路的三亚鸿洲埃德瑞度假酒店时代公馆地下层的自有土地房产作为履约担保(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09)字第03472号), 产权面积为12012.7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共分摊面积为5116.43平方米,并将产权证和有关资料的原件交给公司存档。上述土地房屋现市场价值约为人民币2.1亿元。 
    《执行龙珠三期项目协议的补充协议》约定,自龙珠三期项目土地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乙方向本公司全额支付三期项目土地转让价款人民币8178.0389 万元。自龙珠三期项目土地过户手续完成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向乙方预付人民币5000 万元作为预购龙珠三期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后的15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写字楼的预付款项,待龙珠三期项目具备房产预售条件时,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本公司支付1100 万元,待上述15000 平方米房产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本公司付清余款2078.0389 万元。 
    2010年6月本公司已收讫乙方支付的龙珠三期项目土地转让款共计人民币8178.0389 万元,并已完成各项税费缴纳及土地的转让过户手续。 
    2010年7月6日,本公司已向乙方支付上述预付购房款人民币5000万元。 
    (2)“沿江一路工程”项目于1992年7月20日,公司与市政府委托的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拆迁改造指挥部签订“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改造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公司拥有对“沿江一路”用地面积67,069平方米开发和经营,限期定为70年。 
    根据海府办[2006]255号文件规定,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继了海口市长堤路、沿江一路拆迁改造指挥部的资产权益。2009年12月31日,甲方与公司签订“长堤路F/G1G3路段退出开发协议”。公司同意以退还项目投资款的方式退出开发,即甲方退还公司项目投资款3,600万元,原在1992年7月20签订的“协议“立即解除,公司不再享有长堤路F/G1G3路段的开发权益,也不再享有该路段的任何权益。2010年1月27日,公司已收到上述项目投资款3,600万元。 
    (3)2010年1月25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亚万嘉实业有限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增资扩股决议,该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万元变更为1亿元,注册资本由以下股东按比例出资:本公司投资4,000万元,占该公司40%的股份;三亚喜铭农业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00万元,占该公司30%的股份;观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该公司15%的股份;北京瑞意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该公司10%的股份;北京商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占该公司5%的股份。本公司不再控制该公司,自2010年1月起不再将其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项  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28,061,969.24                    630,103.5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61,760,970.47                  4,869,795.2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699,001.23                  -4,239,691.71 
    十二、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证监会公告(2008)43号],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项    目                                          金    额 
    1.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677,640.69 
    2.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的税收返还、减免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4.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8,870,206.76 
    5.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 
    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6.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7.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8.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9.债务重组损益 
    10.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11.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1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13.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14.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15.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6.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17.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18.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19.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20.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81,157.59 
    21.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2.所得税影响额                                                                        -106,046.7223.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9,943.52合    计                                             10,330,69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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