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2日以传真方式发出通知,2010年7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牡丹江市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江酒店公司”)与海林市雪乡巴洛克万国度假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洛克酒店”)自然人股东林德英、陈冠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人民币贰仟万元整(¥20,000,000.00元)受让巴洛克酒店自然人股东林德英、陈冠文各自持有的巴洛克酒店85%和15%的股权(合计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巴洛克酒店股权结构将如下: 注册资金 出资额 占注册资本的 公司名称 (人民币) 股东姓名 (人民币) 比例 海林市雪乡巴洛克万国度 牡丹江市珠江酒 假酒店有限公司 贰仟万元 店管理有限公司 贰仟万元 100% 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同时承继巴洛克酒店所负债务共计人民币伍仟万元整(¥50,000,000.00元),该负债的债权人为自然人林德英、陈冠文。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方式向债权方分期清偿上述债务。 本次收购不涉及关联交易,交易总金额占公司上年经审计净资产10.7%,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1)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4000万元及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收购海林市雪乡巴洛克万国度假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以期有效利用牡丹江旅游资源,更好地发展酒店业,使公司初步具备牡丹江、镜泊湖、雪乡三地的旅游接待能力,本公司同意向控股子公司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4000万元增加其注册资本以提高公司的信贷能力,同时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给牡丹江珠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用以支付本次收购股权的首次应付价款。 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0-033)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海南珠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