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2010年10月2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贾岩燕先生的提议于2010年11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七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持有的联众电脑股权及公司子公司持有OAL股权的议案》;《关于召开2010年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