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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鸣纸业(000488)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9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09年6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设立全资子公司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伦纸业”),并由其负责年产80万吨高档低定量铜版纸、年产60万吨高档涂布白牛卡纸、晨鸣国际物流中心及配套铁路专用线等项目的立项、报批及建设运营工作,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对美伦纸业进行必要的财务资
    助,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注册资本金、对其银行借款进行担保等。截止2010年9月30日,美伦纸业已累计投入项目资金二十多亿元,目前美伦纸业自身的融资能力远不能满足项目建设的需要,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建设,六届四次董事会同意由公司对美伦纸业提供担保,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贸易融资等银行授信方式,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期限十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主要负责公司机制纸、纸板、造纸原料及辅料的销售工作。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人民币1.45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977万元。
    为扩大销售业务,根据目前销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六届四次董事会由公司为销售公司综合授信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20亿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为销售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晨鸣(香港)有限公司是由公司在香港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对外贸易业务,主要业务为销售成品纸及采购造纸用原材料。为充分利用香港市场融资平台,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晨鸣(香港)有限公司拟在香港市场发行5亿元的人民币票据,用于补充其日常营运资金,发行期限不高于5年。董事
    会同意由公司为晨鸣(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市场发行5亿元的人民币票据提供信用担保。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寿光美伦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伦纸业”)
    注册地址: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法定代表人:尹同远
    注册资本:15亿元
    美伦纸业主要从事生产、销售铜版纸、纸板、纸制品、造纸原料、造纸机械。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美伦纸业截止2010年0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203,801.7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53,915.54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49,886.2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45%,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102.17万元,该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2、山东晨鸣纸业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销售公司”)
    注册地址: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注册资本:1亿元
    销售公司主要从事销售机制纸、纸版、造纸原料及辅料、造纸机械。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销售公司截止2010年0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4,459.07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4,482.25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9,976.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1%,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23.19万元,该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3、晨鸣(香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晨鸣(香港)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销售成品纸及采购造纸用原材料,本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晨鸣(香港)有限公司截止2010年09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68892.30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67637.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8.2%,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182.89万元,该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三、担保协议或担保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及美伦纸业、销售公司、晨鸣(香港)有限公司尚未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和美伦纸业、销售公司、晨鸣(香港)有限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签订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美伦纸业、销售公司、晨鸣(香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均具有完全控制权,且均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保障项目建设进度和扩大经营业务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美伦纸业、销售公司、晨鸣(香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完全控制权,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属于公司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所需。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0年9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55,372万元(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21%;包括本次公司为美伦纸业、销售公司、晨鸣(香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将为人民币1,105,372万元,占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5%,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0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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