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整改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司对《通知》中所述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通知》检查结论中所述(一)收入核算问题、(二)成本费用核算问题、(三)负债核算问题、(四)资产核算问题、(五)财务报表编制及披露问题,我司已按照《通知》意见对相关核算及信息披露进行了修正,并于2009年12月22日披露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溯调整相关账务和会计报表的公告》以及修正后的2008年度报告。 二、关于《通知》检查结论中所述广东省高速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广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应补缴的税款,各公司已于限定日期进行了申报、缴纳。 三、关于《通知》检查结论中所述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我司已加强各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及会计基础工作管理,组织财务人员重 新认真学习《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现金管理条例》等财务法规,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对往来账款的清理工作,制定清理计划,并已完成清查工作。 四、关于《通知》检查结论中所述广东省佛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开公司)遗失会计资料问题及以假发票报账问题处以的罚款2万元,佛开公司已进行缴纳。我司已要求佛开公司加强对报销发票真实性审核的力度,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甄别发票真假,并责成佛开公司对会计档案进行全面整理,要求佛开公司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对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以杜绝今后类似情况的发生。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