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7月29日(星期四)在公司贵宾楼四楼杜鹃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8名,董事刘岳林先生委托董事孟京先生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4名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再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支持上市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再次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一年,用以置换公司短期银行借款。公司将根据有偿使用的原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本次交易,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收取利息,定价公允且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接受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陈纪明先生、吴莉萍女士、郭敏女士、孙波先生、刘岳林先生、孟京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3名非关联的独立董事进行表决。 此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0年8月17日(星期二)在本公司会议厅召开2010年第六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再次为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