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6月17日(星期四)以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10年6月21日(星期一)上午9∶00,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1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之公司担保公告。 2.《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定于2010年7月9日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2010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之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