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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北(00042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4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控股子公司之下属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3,000万元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提供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中北置业”)因其G44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申请人民币13,000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为36个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北房产”)为中北置业13,000万元项目贷款提供担保。上述担保,中北置业以G44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向中北房产提供同等13,000万元的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鉴于中北置业截止2009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6.08%,且本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故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5月,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北房产与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下称“长发客运”)共同出资组建,投入资本10,000元,中北房产持股比例为95%,长发客运持股比例为5%。
    中北置业成功开发“中北品尚”项目,预收房款3.3亿。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北置业总资产为69393万元,负债为59735万元,净资产为9658万元。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5%                                100%
    南京中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南京长发客运有限公司
    95%                                5%
    南京中北置业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1. 担保金额13,000万元。
    2. 担保期限:36个月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反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 中北房产为中北置业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央路支行申请的人民币13,000万元贷款提供保证,中北置业向中北房产提供同等13,000万元的最高额反担保措施。
    2. 中北置业以其G44土地使用权(2007年9月13日,中北房产以人民币30,000万元购得,现账面价值31,200万元)作为抵押,向中北房产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 担保期限为中北房产因承担担保责任而招致担保损失之日起一年。如果融资协议或约定中规定分期还款的,并且相应银行分期追究中北房产担保责任的,上述期限亦应分期计算。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0年6月21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本次担保系中北置业G44项目建设需要(G44项目位于建邺区集庆门大街以北,湖西路以西,南湖二中西侧,用地总面积22,165.10平方米,建筑面积28,798.62平方米,规划有9幢建筑,其中两幢小高层住宅(11层),一幢4层商业,五幢低层住宅,一个景观塔,总投资4.91亿),有利于保证其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且中北置业也为中北房产提供同等13,000万元的最高额反担保措施。为其长远发展,同意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北房产为其提供上述贷款担保。鉴于中北置业截止2009年末资产负债率为86.08%,且本次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同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额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上述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02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77%;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8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8.41%。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 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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