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中北威立雅与新城巴士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09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为控股子公司南京中北威立雅交通有限公司(下称“中北威立雅”)与南京新城巴士有限公司(下称“新城巴士”)累计提供了1,500万元与4,1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现上述流动资 金贷款担保于2010年陆续到期,为保证中北威立雅和新城巴士的正常资金周转, 确保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将为中北威立雅和新城巴士的续贷款提供担保,累计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600万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单位 2010年预计担保额 2009年末担保额 2009年最高担保额 中北威立雅 1,500 1,500 1,500 新城巴士 4,100 4,100 4,100 总计 5,600 5,600 5,600 对于公司为中北威立雅和新城巴士在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公司董事会将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具体发生的贷款担保金额,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披露。同时授权董事长在实际办理过程中签署相关文件。对于中北威立雅和新城巴士在上述额度以外要求公司提供的担保,需根据情况另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控股子公司中北威 立雅与新城巴士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鉴于新城巴士的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南京中北威立雅交通有限公司 南京中北威立雅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由我公司和威立雅交通中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注册资本为19,000万元,我公司出资9,69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北威立雅总资产为50,794.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6,237.36万元,负债为27,922.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4.97%。 2、南京新城巴士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巴士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4月份,由我公司和南京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而成,注册资本为3,900万元,我公司出资1,989万元,持股比例为51%。新城巴士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6.48%、8.41%、-15.45%。截至2009年12月31日,新城巴士总资产为18,594.07万元,净资产为3,521.87万元,负债为15,072.20万元,资产负债率81.06%。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0年4月2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经过认真研究和审议,认为:上述担保都属为公司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日常生产经营,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同意为控股子公司中北威立雅及新城巴士提供上述担保。 四、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实施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773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15%;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5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09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79%。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对外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 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