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8月1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载了《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决议公告》,以上公告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第二项议案《关于高管人员职务变动的议案》中“为保持管理层的完整性与连续性,董事会聘任郑晓燕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表述有误,应为:“为保持管理层的完整性与连续性,董事会决定由董事长郑晓燕女士代行公司总经理职权”。 因上述更正事项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