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泰复 股票代码:000409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工商登记号:340300000025460 注册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北侧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387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0年7月7日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止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朱克松 注册地址:蚌埠市胜利西路北侧 注册资本:2000万元 工商登记号:340300000025460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 经营范围:城市污水处理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胜利西路387号 邮编:2330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信息披露人为全民所制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蚌埠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朱克松,为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的法定代表人,中国国籍,长期居住地为中国安徽,无其他国家的居住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其他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减持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股份目的 1、根据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0)蚌民二初字第0021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及(2010)蚌执字第0062号《执行通知书》,将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所持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6.78%股权过户至安徽丰原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5,890,169股股票,占总股本的26.78%,本次股份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上市公司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二、股东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本报告日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协助执法业务工作程序》等文件规定办理股权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基于2010年5月24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蚌民二初字第00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及2010年6月29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0)蚌执字第0062号《执行通知书》,不涉及现金交易事项。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0年7月7日,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及现任管理人员以及关联方在签署本报告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买卖ST泰复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朱克松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广东深圳 地 股票简称 ST泰复 股票代码 000409 信息披露义务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信息披露义务 安徽蚌埠 人名称 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公司实际控制 是 □ 否 √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 权益变动方式 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 (可多选) 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45890169股 持股比例: 26.78%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变动数量: 0 变动比例:26.78%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是 □ 否 √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进一步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蚌埠市第一污水处理厂 法定代表人:朱克松 2010 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