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8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2010]粤高法民二终字第91号)及传票。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诉深圳市纬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损害公司权益一案,不服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深中法民二初字第178号)民事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组成合议庭将于2010年6月18日对该案进行法庭调查。 二、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 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详见公司2009年10月17日公司《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刊登媒体: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简要说明 1、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2、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可能影响 若此案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支持并执行,对公司本期或期后财务状况将产生有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通知书》、《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 特此公告。 泰复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