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除赵立国监事外,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除监事赵立国先生联系不上未参与表决外,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2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或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与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0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