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11层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0年9月2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成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公司为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金融街津塔(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2亿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担保费,津塔公司以其津塔项目的销售收入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