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在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1日召开。 2、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四层。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 4、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功伟先生 6、会议的召开 本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9人,持有和代表股份670,197,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010876%,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监事及经理班子出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相关中介机构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670,197,3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27.010876%。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70,19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公司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09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70,19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 同意669,91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822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2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1779%。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69,91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958221%;反对2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4177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 ①2009年度公司不提取盈余公积。 ②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81,212,9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81,212,959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普通股 2.2股。 (五)审议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1、表决情况 同意670,19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六)审议2010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 1、表决情况 同意670,19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公司经营工作计划。 (七)审议关于2010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70,19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0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新增银行借款提供担保,2010年度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上述担保总额中包含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60亿元担保 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合计持 公司2010年为其新增担保额 项目 子公司名称 资产负债率 股比例(%) 度(亿元) 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100 51% 10 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 100 48% 4.5 负债率70%以下公司 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 100 50% 10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 29% 5.5 小计 30 金融街重庆置业有限公司 100 71% 18 天津盛世鑫和置业有限公司 50 91% 10 金融街(北京)商务园置业有限公司 83.75 86% 17 负债率70%以上公司 北京奕环天和置业有限公司 100 87% 5 金融街惠州置业有限公司 80.41 80% 10 小计 60 合计 90 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授权董事长批准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八)审议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1、表决情况 同意670,197,34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选定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年报审计费用为110万元。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观意字(2010)第0083号”法律意见书,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