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冀东水泥(00040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8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43,304股,占总股本比例0.04%。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1月1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发展”)和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112,299,289股股票对价,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付3.2股对价股份。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2006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
    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2006年5月24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限售股份持有 承诺及追加承
    序号 人名称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诺
    的履行情况
    1 孙立宁
    2 付素珍
    法定承诺:
    3 侯载德 (1)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严格履行了法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 定承诺。
    4 赵晓平 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
    5 马宇平
    6 刘向阳
    7 刘少凡
    8 宋丽容
    9 毕树林
    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唐山市丰润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10 区新城物资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
    唐山市丰润
    11 区第一运输
    公司
    1、法定承诺:
    (1)所持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 1、严格履行了
    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 法定承诺。
    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
    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12 冀东发展
    2、股份追送承诺: 2、信永中和会
    (1)当冀东水泥2006年财务报告被出 计师事务所为
    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2006年经审计净 本公司出具标
    利润比2005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低于40% 准无保留审计
    时,冀东集团按冀东水泥现有流通股东每 意见的审计报
    10股送0.1股的比例无偿向追加对价股权登 告,且2006年
    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 经审计净利润
    股份,追送股份共计3,509,352.8股。 比2005年经审
    在冀东水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计净利润增长
    支付股票股利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 超过40%,2007
    时,将按照该股本变动比例对目前设定的追
    送股份总数进行相应调整;在冀东水泥因实
    施增发、配股、可转换债券、权证等股本变
    动而导致原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不
    同比例变动时,前述追送股份总数不变,但
    每10股追送比例将作相应调整。 年经审计净利
    (2)当冀东水泥2007年财务报告被出 润比2006年经
    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且2007年经审计净 审计净利润增
    利润比2005年经审计净利润增长低于80% 长超过40%,故
    时,冀东集团按冀东水泥现有流通股东每 冀东集团不需
    10股送0.1股的比例无偿向追加对价股权登 要履行上述1
    记日在册的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追送 中每10股送
    股份,追送股份共计3,509,352.8股。 0.1股的追送
    (3)当冀东水泥2006年、2007年财务 承诺。
    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时,前述股份追送自动启动。
    如满足上述股份追送条件,在年度报
    告披露后的15个工作日内,冀东水泥公告追
    送股份的实施公告,并确定追加对价股权登
    记日,冀东集团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程序实施股份追送。
    3、为了使冀东水泥股权分置改革得以 3、冀东集团已
    顺利进行,如果冀东水泥其他非流通股股东 履行承诺,为
    因故不能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中执行相关 其他不能在本
    对价安排,冀东集团承诺对该部分股东的执 次股权分置改
    行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 革中执行相关
    部分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 对价安排的法
    垫付的冀东集团偿还代为垫付的股份或款 人股东垫付
    项。 613,821 股。
    4、冀东集团承诺按以下条款增持冀东
    水泥股份:
    、以3.70 元为基准价格;
    B、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个月
    内,冀东集团将投入1亿元资金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以每股不高于基准价格择机买入
    冀东水泥股票,直至 1亿元资金用尽;
    C、上述基准价格遇到分红、转增、送 4、冀东集团已
    股、配股等事项时,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履行承诺,自
    D、冀东集团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6 个 2006年5月24
    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日至2006年7
    E、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52 号 月24日共增持
    《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 冀东水泥股份
    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 14,489,724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冀东集团在冀 股,且增持后6
    东水泥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股权分置改 个月内未出售
    革方案后的两个月内增持社会公众股份而 增持股份。
    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可以免予履行要约收购
    义务;
    F、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后至冀东水泥股票复牌前,冀东集团将
    按有关规定开立股票资金帐户,并将1亿元
    资金存入该帐户,以确保履行增持股份计
    划。
    5、冀东集团承诺,向冀东水泥股东大 5、在2006年分
    会提出分红议案,2006年度、2007年度公司 红议案中,现
    每年的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 金分红比例为
    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元,占
    公司当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56.84%,高
    于2006年实现
    的可分配利润
    的50%;2007
    年分红议案
    分配利润的50%,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 中,现金分红
    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比例为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
    1.2元,占公司
    当年实现的可
    分配利润的
    52.07%,冀东
    集团在股东大
    会表决时对上
    述议案投了赞
    成票。
    6、冀东集团正与有关战略投资者协商
    向其转让所持冀东水泥部分股份的事宜,该
    转让事宜仍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流通股股 6、冀东集团公
    东的权益,冀东集团承诺,无论上述股份转 司已履行承
    让的过户是在冀东水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实施日前或后完成,冀东集团都将保证上述 诺,支付了对
    拟转让股份所对应的对价执行。预计冀东集 价。
    团完成股份转让后,仍为冀东水泥的第一大
    股东。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 年11月1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总数 543,304股,占总股本比例0.04%。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 本次可上市 冻结的股
    序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 流通股数 市流通股 市流通股 流通股数占 份数量
    号 有人名称 份数(股) (股) 数占限售 数占无限 公司总股本 (股)
    股份总数 售股份总 的比例(%)
    的比例 数的比例
    (%) (%)
    1 孙立宁 25,571 25,571 0.02 0 0.00% 0
    2 付素珍 25,571 25,571 0.02 0 0.00% 0
    3 侯载德 25,571 25,571 0.02 0 0.00% 0
    4 赵晓平 12,786 12,786 0.01 0 0.00% 0
    5 马宇平 153,428 153,428 0.14 0 0.01% 0
    6 刘向阳 32,479 32,479 0.03 0 0.00% 0
    7 刘少凡 3,821 3,821 0 0 0.00% 0
    8 宋丽容 14,696 14,696 0.01 0 0.00% 0
    9 毕树林 132,266 132,266 0.12 0 0.01% 0
    唐山市丰
    10 润区新城 14,697 14,697 0.01 0.00 0.00% 0
    物资公司
    11 冀东发展 72,684 72,684 0.07 0.01 0.01% 0
    唐山市丰
    12 润区第一 29,734 29,734 0.03 0.00 0.00% 0
    运输公司
    合计 543,304 543,304 0.48 0.01 0.04% 0
    4、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情况与股改说明书所载情况差异说明
    在公司股改说明书中,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唐工冶金实业公司,2010年4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以(2010)衡蒸执字第74号执行裁定书,将唐山市唐工冶金实业公司持有的36,000股冀东水泥股份,扣划给付素珍31,320股、刘少凡
    4,68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付素珍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5,749股,刘少凡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859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老区建设物资公司,2010年3月19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以(2010)衡蒸执字第60号执行裁定书,将唐山市老区建设物资公司持有的36,000股冀东水泥股份,扣划给刘向阳4,680股、侯载德31,32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侯载德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5,749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华艺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3月19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以(2010)衡蒸执字第61号执行裁定书,将唐山市华艺装饰工程公司持有的18,000股冀东水泥股份,扣划给刘向阳2,340股、赵晓平15,66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赵晓平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2,874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新区工商劳动服务公司,2010年4月9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以(2010)衡蒸执字第73号执行裁定书,将唐山市新区工商劳动服务公司持有的216,000股冀东水泥股份,扣划给刘向阳28,080股、马宇平187,92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马宇平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34,492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广播电视局广告公司,2010年3月19日,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以(2010)衡蒸执字第62号执行裁定书,将唐山广播电视局广告公司持有的36,000股冀东水泥股份,扣划给刘向阳4,680股、孙立宁31,320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孙立宁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5,749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刘向阳共持有冀东水泥39,780股,2010年8月13日,刘向阳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7,301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正大装饰工程公司,2010年4月15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人民法院以(2010)北民初字第589号文,将唐山市正大装饰工程公司持有的18,000股冀东水泥股份判归宋丽容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宋丽容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3,304股。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新区新城物资公司,2010年4月,唐山市新区新城物资公司进行了注册资料的变更,更名为唐山市丰润区新城物资公司,持有冀东水泥18,000股,2010年8月13日,唐山市丰润区新城物资公司已向冀东发展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3,303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原法人股东为唐山市昌发多种经营公司,2010年5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人民法院以(2010)北民初字第1558号文,将唐山市昌发多种经营公司持有的162,000股冀东水泥股份判归毕树林所有,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手续。2010年8月13日,毕树林已向唐山市丰润区第一运输
    公司偿还了代为垫付的股份,共计29,734股,并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72,684 0.01% -72,684 0 0.00%
    3、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489,031 0.04% -44,431 444,600 0.03%
    4、境内自然人持股 426,189 0.03% -426,189 0 0.00%
    5、境外法人持股
    6、境外自然人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80,031 0.01% 80,031 0.01%
    9.机构投资者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067,935 0.09% -543,304 524,631 0.0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股 1,211,702,679 99.91% 543,304 1,212,245,983 99.9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计 1,211,702,679 99.91% 543,304 1,212,245,983 99.96%
    三、股份总数 1,212,770,614 100.00% 0 1,212,770,614 100.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股份情况
    序 限售股份 股份数量
    号 持 变化沿革
    有人名称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数量 本比例 数量 本比例 数量 本比例
    (股) (%) (股) (%) (股) (%)
    1 孙立宁 31,320 0 0 0 25,571 0 偿还垫付5,749股
    2 付素珍 31,320 0 0 0 25,571 0 偿还垫付5,749股
    3 侯载德 31,320 0 0 0 25,571 0 偿还垫付5,749股
    4 赵晓平 15,660 0 0 0 12,786 0 偿还垫付2,874股
    5 马宇平 187,920 0.02 0 0 153,428 0.01 偿还垫付34,492股
    6 刘向阳 39,780 0 0 0 32,479 0 偿还垫付7,301股
    7 刘少凡 4,680 0 0 0 3,821 0 偿还垫付859股
    8 宋丽容 18,000 0 0 0 14,696 0 偿还垫付3,304股
    9 毕树林 162,000 0.02 0 0 132,266 0.01 偿还垫付29,734股
    唐山市丰
    润区新城
    10 物资公司 18,000 0.00 0 0 14,697 0.00 偿还垫付3,303股
    11 冀东发展 494,089,735 51.32 494,549,276 40.78 72,684 0.01 偿还垫付532,225股
    唐山市丰
    润区第一
    12 运输公司 1,775,096 0.18 1778400 0.18 29,734 0.00 偿还垫付33,038股
    合计 543,304 0.04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该次解限涉及的 该次解限的股份总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
    序号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 股东数量 数量(股) 股本的比例(%)
    示性公告》的日期
    1 2007 年5月24日 21 51,514,272 5.34
    2 2008 年1月12日 19 608,429 0.06
    3 2008 年6月11日 1 48,138,530 5
    4 2009年5月25日 1 398,272,215 32.84
    5 2009年7月7日 6 250,000,000 20.61
    6 2010年2月11日 1 14,696 0
    7 2010年11月1日 12 543,304 0.04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上市公司提交的《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中就上述内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相关股东已履行了股改中做出的承诺,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申请符合相关规定。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是 √否;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是 √否;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
    票的行为;
    是 √否;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是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8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