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7月18日、2010年2月12日,本公司就控股股东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许继集团”)及其母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平安信托”)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下称“中国电科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投资合作事项之总体协议》(下称“《总体协议》”)、《关于许继集团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下称“《增资协议》”)及本公司股东性质变更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等事宜,相继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当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本公司2009-22号、2010-10号公告)。 本公司现接到许继集团的通知:根据2010年2月11日中国电科院、平安信托和许继集团三方签署的《总体协议》、《增资协议》的约定,中国电科院增资许继集团的相关工作已经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0年 5月28日办理完毕。其间,许昌市人民政府和许继集团工会委员会书面同意豁免平安信托在受让许继集团股权时所作至少五年持有许继集团股权并保持对许继集团绝对控股的承诺。 本次增资事宜完成后,中国电科院成为许继集团的控股股东,持有许继集团60%的股权,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具体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国家电网公司 100%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 40%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29.90%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