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 97号核准,以 非公开方式向9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7,954,705 股,发行价格每股18.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71,752,98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2,331,854.4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5,479,421,129.06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 公司于2010年2月2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10]第01004 号)验证确认。 二、股东大会决议承诺的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八年年度股东 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建设以下项目: 序 项目名称 投资额 项目类型 号 (万元) 1 大吨位起重机产业化 80,060.77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2 建筑基础地下施工设备产业化 20,000.00 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3 全球融资租赁体系及工程机械再制造中心建设 150,221.40 融资租赁及服务体系建设 4 数字化研发制造协同创新平台建设 30,001.45 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5 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 55,000.00 产业升级项目 6 中大型挖掘机产业升级 60,680.00 产业升级项目 7 工程机械关键液压件产业升级 30,000.00 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建设 8 工程起重机专用车桥基地建设 10,000.00 核心零部件配套能力建设 9 散装物料输送成套机械研发与技术改造 51,211.68 产业升级项目 10 环保型沥青混凝土再生成套设备产业化 20,000.00 产业升级项目 11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合计 557,175.30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0年9月30日,公司已安排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为 3,139,276,037.05元。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和实际进展情况,预计未来六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0万元。 公司于201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以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已于2010年10月27日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计5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利息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从社会应急救援系统关键装备产业化项目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散装物料输送成套机械研发与技术改造项目中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合计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六个月。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 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数额按照目前现行银行贷款利率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人民币1,275万元。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较快,流动资金占用增加,公司对资金的需求较大。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有效降低财务成本,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等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银行信贷信誉高,公司完全有能力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六、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提出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提出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 七、监事会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意见 1、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提出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6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3、本次提出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八、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后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1、本次中联重科拟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关情况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此次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并且公司已归还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时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了财务费用,保荐机构对此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书面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5、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核查后出具的《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关于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