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天然气价格调整对公司影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0]789号文及发改电[2010]211号文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的通知》精神,本公司生产所用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将提高0.08元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每立方米将提高0.23元,并分别于2010年4月25日、2010年6月1日起执行。 经测算,依此将影响本公司净利润1亿元左右。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