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通过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二○一○年二月五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议案 1、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九年度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二○○九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误导性陈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正、客观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硫铁矿制酸装置提取减值 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了如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就停产待处置状态的硫铁矿制酸生产线,以该生产线净残值作为可变现净值,提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704,738.05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公正、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信息披露和误导性陈述,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事项的执行是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程序是合法的,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九年度核销部分固定资产报废净损失的议案。 同意公司按照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规定,核销部分报废固定资产净损失。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核,本次核销的固定资产净损失金额7,273,445.9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二○一○年度,与控股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其总额预计为人民币46,21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规范运作 1、公司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开拓进取,忠于职守,规范管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二○○九年,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地检查,通过检查和审核年报,监事会认为二○○九年度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募集资金已于二○○五年度末使用完毕。二○○九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4、二○○九年,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5、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予以规范,双方均严格按协议履行其权利、义务,未损害本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6、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