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九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2010年2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川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及议题的议案》,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3月25日上午9:30分。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0年3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宾馆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是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提案内容合法、合规。 2、提案 (1)、公司董事会二○○九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公司监事会二○○九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公司二○○九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4)、公司二○○九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二○○九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公司二○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公司关于二○一○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的议案; (8)、公司关于修改《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披露情况 提案(1)的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董事会报告"。提案(2)的内容详见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中"监事会报告"。提案(4)、(5)、(7)、(8)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提案(3)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提案(6)的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代理还须持有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3月24日上午8:00-12:00分,下午2:10-3:30分。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团结路311号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的在股权登记日的持股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其他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镇团结路311号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610301 联系电话:(028)89301891 、(028)89301777 传 真:(028)89301890 联系人:郑 林、付 佳 2、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川化股 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请注明对参与表决议案投同意、反对、弃权票) 委托人: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数: 注:本表可自行复制。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