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9月16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股份36,779,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5%。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及安徽蚌埠涂山制药厂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票36,779,0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刊登于2010年8月31日的《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委派常合兵、万钧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道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