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四次董事会于2010年7月13日在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7月3日以送达或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参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徐桦木先生、高际先生、何宏满先生、周自学先生、叶向军先生、杨士友先生、何广卫先生和乔如林先生)。其中公司董事杜力先生因公出差,授权委托公司董事徐桦木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桦木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式书面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安徽中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议案》为发挥投资双方的资金和技术优势,开发具有市场竞争能力的新产品,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盈利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安徽中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合资企业“安徽丰原中人药业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333万元。其中,我公司以4550万元现金和30亩土地使用权(合计作价5000万元)作为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中人科技以顺铂、甲氨蝶呤抗癌植入剂的相关专利技术、临床批件及全部生产技术作价3333万元作为出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 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30年,其经营范围为:植入剂新药研发、生产和销售。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出资设立合资企业的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0—024)。 二、通过《关于与北京理工大学合作研发新药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新药研发,增强公司后续发展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委托北京理工大学和北京理工亘元医药科技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研发治疗乙型病毒肝炎和用于癌症辅助治疗的新药,新药研发成果及其相关知识产权归双方共享,丰原药业拥有独家使用权。其中,治疗乙型病毒肝炎的新药研发的投入预算为1300万元,委托研发期限为2010年7月至2014年12月;用于癌症辅助治疗的新药研发的投入预算为2000万元,委托研发期限为2010年7月至2016年8月。新药研发投入按研发进度节点控制,分步实施。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公司将根据上述新药研发所取得的实质性进展情况再作另行公告。 三、通过《关于宿州投资项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医药商业销售规模和经营业绩,扩大省内医药商业发展整体布局,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安徽宿州经济开发区投资新建医药物流仓储项目。该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丰原医药营销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包括合作投资成立医药商业公司等)。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四、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塑瓶水针生产线技改项目的议案》。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现有的水针生产线“GMP”证书将于2011年元月到期,为保证水针产品生产的连续性和再认证要求,及根据水针剂型的生产工艺和国家新版“GMP”规范,拟以自有和自筹资金对现有玻瓶水针生产线进行改造,建设一条塑瓶水针生产线。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无技术风险,产品市场前景广阔,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提高控股子公司盈利水平。该项目建设期2.5年,预计总投资2100万元。 同意票9票,无反对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