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公告所述诉讼系以前年度欧洲彩电业务重组事项的后续程序,公司制定 重组计划前已充分采纳专业法律顾问对合法合规性的意见,对后续事项作出了 充分评估和完善准备。针对本次诉讼,公司经初步征询法国法律顾问的意见, 相信该重组程序及相关事件已按法国的法律、法规及规则执行,公司有信心成 功抗辩。 释 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TCL集团 指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多媒体 指 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香港上市,代码“01070” 相关子公司 指 TCL Overseas Marketing, TCL Overseas Holdings, TCL Overseas Macao ,TCL Belgium TTE Corporation 指 TTE Corporation,是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于英 属维珍群岛注册 TTE Europe 指 TTE Europe SAS,已清算,原为TCL多媒体全资子公 司,于法国注册 TCL Belgium 指 TCL Belgium S.A.,是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于比 利时注册 TCL Overseas Holdings 指 TCL Overseas Holdings Limited,是TCL多媒体的全资 子公司,于英属维珍群岛注册 TCL Overseas Marketing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TCL Overseas Macao 指 Limited.,是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于澳门特别行 政区注册 TCL Overseas Marketing 指 TCL Overseas Marketing Limited,是TCL多媒体的全资 子公司,于英属维珍群岛注册 TTE Technology 指 TTE Technology Inc.,是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于 美国注册 元 指 人民币(元) 欧元 指 欧元,公告采用1欧元兑9.0456元人民币的汇率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清算官通过法国Nanterre商业法庭向本公司、TCL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TCL多媒体”)及其相关子公司分别发出第一令状和第二令状,并针对不同个体提出两项诉讼请求,本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分别收到上述令状。 二、诉讼及其基本情况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及其全资子公司TTE Corporation、TTE EuropeSAS(“TTEEurope”)此前与ThomsonS.A.(即法国“汤姆逊集团”)达成谅解协议,TCL多媒体对其欧洲业务进行重组,通过终止TTE Europe原有业 务活动以消减TCL多媒体欧洲业务的持续亏损(详情请参考本公司2006年10月31日和2007年5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欧洲彩电业务重组事项的公告》及其《进展公告》)。 TCL多媒体原欧洲彩电业务的主要运营实体TTE Europe经与债权人协商, 仍有部分债务无法清偿,基于TTE Europe无法完全清偿其当时的债务,该公司 于2007年5月24日提出清算申请,并对无力偿还债项发出声明,说明其无力偿还日期为2007年4月27日。法国法院其后指派一名司法清算机构(“清算官”)进驻TTE Europe,清算TTE Europe的资产和向其债权人清偿债务。 清算官通过法国Nanterre商业法庭向本公司、TCL多媒体及其相关子公司分别发出第一令状和第二令状,并针对不同个体提出两项诉讼请求: (一)、第一令状: 向本公司、TCL多媒体及其相关全资子公司(TCLBelgiumS.A.、TCLOverseas MarketingLimited、TCL Overseas Marketing (Macao Commercial Offshore) Limited、TCL OverseasHoldings Limited)就其声称的非法侵占或转移TTE Europe 客户及TTE Europe无理取得雇员保存计划的费用提出以下申索: 1. 就非法侵占或转移TTE Europe的客户,支付20,700,000欧元(相当于人 民币18,724万元); 2. 就TTE Europe无理取得雇员保存计划的费用,支付17,688,000欧元(相 当于人民币16,000万元);及 3. 利息及费用。 (二)、第二令状: 向TCL多媒体的全资子公司TTE Corporation发出就有关把TTE Technology (原TTE Europe全资子公司)的股权由TTE Europe转移到TTE Corporation提 出以下申索: 1. 就TTE Technology股份由TTE Europe转移到TTE Corporation,支付 34,000,000欧元(相当于人民币30,755万元);及 2. 利息及费用。 (三)、说明: 上述诉讼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CL多媒体及其子公司于以前年度对彩电欧洲业务重组事项的后续程序,而申诉针对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06年6月30日(该日期为法国Versailles上诉庭裁定TTE Europe无力偿还之日期)后所进 行与TTE Europe有关的交易。本公司正对上述法国Versailles上诉庭的裁定提出 上诉。上述诉讼也与一宗由TTE Europe前雇员于2007年12月提出悬而未决之 诉讼有关,在该诉讼中,部分TTE Europe前雇员向TCL多媒体、TTE Europe 及TTE Belgium(TCL多媒体全资子公司)就其声称于2006年结束TTE Europe 期间违反法国劳工法条例、裁员计划无效及不公平解雇提出索偿,该诉讼聆讯因原告未能提供任何文件支持其索偿推迟到2010年7月1日举行,法庭于2010年9月30日宣布其对该案无管辖权,驳回另审。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次申索的首次简易程序聆讯日为2010年11月23日。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目前尚无其他产生重要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经初步征询法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信此前对欧洲彩电业务的重组程序及相关事件已按法国的法律、法规及规则执行,针对本次诉讼,公司律师有信心成功抗辩,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未对该等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公司将及时就案件的进展发布公告。 六、备查文件 1、第一、二项令状;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0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