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10 年5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0年5月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全体11名董事参加了通讯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政军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徐政军董事为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并同意徐政军董事担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的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王建彬(主任) 徐政军 李敦 李洪生 叶见青 (2)提名委员会:冼国明(主任) 徐政军 王刚 贺红岗 邵瑞庆 马鸿翔 方齐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