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0年10月1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季报全文登载在2010 年10 月19 日巨潮资讯网,正文刊登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银行新增融资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融资需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公司向平安银行营业部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3亿元,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向兴业银行皇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2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可使用以上人民币2亿元的授信额度,使用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向工行深圳湾支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1.5亿元;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工行深圳湾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亿元,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北京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亿元,由所属子公司深圳市天健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详见公司于2010 年10 月1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五条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 修改后:“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0号证券大厦21楼。” 按照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