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6月23日(星期三)上午9:30 2、召开地点:深圳机场机场信息大楼801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①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②截止2010年6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③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2009年度关联交易及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关于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1、2、3、4、5、6、7、8均已刊登在2010年3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议案9刊登在2010年4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使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0年6月21-22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其它事项 1、会期半天,交通及食宿自理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机场路机场信息大楼 电话:0755-23456331 传真:0755-23456327 邮编:518128 联系人:罗毅、杜彬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 对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如下: 议 程 赞成 反对 弃权 1 公司 200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 200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 200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 2009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 公司 200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关于 2009 年度关联交易及 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聘任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0 年度财务 7 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9 关于向国内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委托权限: 二○一○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