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长春北斗星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海王生物(本公司、公司):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北斗星:长春北斗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转让协议:海王生物与张书宁于2010年3月24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经公司2010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局第51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与自然人张书宁签订的关于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根据协议约定,本公司以人民币4,100万元的转让价格,将全资子公司长春北斗星100%股权(包括土地、房产、设备等全部资产)转让予自然人张书宁,详情请参见本公司2010年4月1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站上的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张书宁支付的共计4,100万元股权转让款,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相关税费、水电费等费用已结清,本公司不再持有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至此有关长春北斗星的股权转让交易已全部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2010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