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CRT生产专用设备处置的意见 深圳赛格三星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CRT生产专用设备处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文件的同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同意上述CRT生产专用设备的处置。本次会议关于CRT生产专用设备处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CRT生产专用设备处置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石卫红宋晏 刘宏斌 201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