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12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5月11日下午15:00至2010年5月12日下午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5月11日下午15:00—2010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22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少群先生 6.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刊登在4月2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 7.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人、代表股份273,893,6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截至2010年4月30日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768,507,851股)的35.639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271,549,7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334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有效表决的股东共17人,代表股份2,343,8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050%。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为深圳市民润农产品配送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所提供担保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弃权的股份数2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报告》;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弃权的股份数2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267,240,9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8%; 反对的股份数2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3%; 弃权的股份数18,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273,530,35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暂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继续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的股份数273,852,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1%; 反对的股份数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弃权的股份数3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五、其他情况: 1.本次会议无涉及分类表决事项。 2.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肖幼美女士代表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作2009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向红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