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在深圳市中国有色大厦24楼多功能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0年8月16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志文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其中张伟健监事因出国,姚锐红监事因公务,均委托监事会主席李志文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达法定人数。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监事会关于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没有 超出全年预计范围,并对公司与华日轻金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重新进行了预测。2010年度半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由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后提交董事局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并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及时予以披露。 3、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半年度对外担保进行了审核,公司对外担保全是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未发现公司对外担保有不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201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