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3)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5月14日接到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的通知,广晟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广晟)通过二级市场购入了本公司的部分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增持人:深圳市广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广晟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计划通过收购上市公司一定比例的流通股权,来实现对上市公司控制能力的提升。 自首次增持之日起,广晟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增持(含本次增持股份)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2%。 3、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 4、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深圳广晟于 2010 年 5 月 14日增持中金岭南 10,902,438股,平均价格14.42元/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0.687%。本次增持前,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持有本公司股份 611,658,5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8.54%。本次增持后,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广晟持有本公司股份 622,561,01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9.23%。 5、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6、有关后续增持事项的说明 在本次增持计划下,广晟公司继续增持的数量与本次已增持部分合计所占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2%,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7、其它说明 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本公司将继续关注广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