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授权代表共6人,持有或代表股份数为633,986,76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2.8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以下议案皆为现场投票表决 提案一:为盘锦锦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分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8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会议通过《为盘锦锦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分行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案二:《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633,98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会议通过《修正案》 提案三:补选于小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5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于小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提案四:补选刘云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5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刘云文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提案五:补选任勇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5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任勇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提案六:补选许晓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633,98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许晓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提案七:补选杜秉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5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杜秉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提案八:补选王久洲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5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关联股东辽宁华锦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王久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提案九:补选陈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20,056,76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陈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辽宁恒敬律师事务所齐群律师、孙健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2010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8月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及相关《担保公告》。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意见书。 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