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14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妥善解决员工内部认购商铺事项的议案》,于2010年12月16日刊登了《第六届董事会二○一○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因工作人员笔误,造成决议公告中个别字句表述不准确,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三、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妥善解决员工内部认购商铺事项的议案》由于该员工认购商铺事项属于我司历史遗留问题,且员工已按方案缴纳了认购款,对公司项目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自2005年至今已快五年时间,员工既未拿到商铺,也未取得任何的补偿,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更正为:三、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妥善解决员工内部认购商铺事项的议案》由于该员工认购商铺事项属于我司历史遗留问题,且员工已按方案缴纳了认购款,对公司项目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自2005年3月份签订至今已五年多时间,员工既未拿到商铺,也未取得任何的补偿,承担了一定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