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有否决议案,分别为《关于选举韩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卢小娟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张剑渝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梁巧云监事的议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09月10日(星期五)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镇金海滩度假村会所 3、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4、会议召集人: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宋胜军女士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0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0年9月09日下午15:00至2010年09月1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7、本公司于2010年08月26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出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于2010年9月03日刊登了《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和投票程序事项的更正通知和特别说明》,并按规定刊登了提示性公告。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7人,代表股份131,297,961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9.44%。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人,代表股份68,000,660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4%。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股份63,228,201股,占本公司B股表决权股份总数62.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7人,代表股份124,263,569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6.25%。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股份61,736,068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9%。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62,527,501股,占本公司B股表决权股份总数61.49%。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人,代表股份7,034,392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8%。其中A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4人,代表股份6,333,692股,占本公司A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B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700,700股,占本公司B股表决权股份总数0.69%。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投票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了郑康豪先生、陈勇先生、邓维杰先生、张建民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赵立金先生、孙昌兴先生、谢汝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陈小海先生共同组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为三年,从2010年9月10日——2013年9月9日止。选 举产生刘晓红女士、张心亮先生为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与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叶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为三年,从2010 年9月10日——2013年9月9日止。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类别 表决意见 表决结果 候选人 分类 赞成 股数 比例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 54423112 80.03% 郑康豪 B股 47699260 75.44% 总体 102122372 77.82% 通过 股 54343012 79.92% 陈勇 B股 47501560 75.13% 总体 101844572 77.61% 通过 股 54308712 79.86% 邓维杰 B股 47699260 75.44% 总体 102007972 77.73% 通过 股 67207610 98.83% 张建民 B股 62349901 98.61% 总体 129557511 98.73% 通过 股 14061848 20.68% 韩玉 B股 16407241 25.95% 总体 30469089 23.22% 未通过 股 13581748 19.97% 卢小娟 B股 15726641 24.87% 总体 29308389 22.33% 未通过 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 53743262 79.03% 赵立金 B股 46820960 74.05% 总体 100564222 76.63% 通过 股 54227462 79.75% 孙昌兴 B股 47699260 75.44% 总体 101926722 77.67% 通过 股 54196862 79.70% 谢汝煊 B股 47699260 75.44% 总体 101896122 77.65% 通过 股 14061748 20.68% 张剑渝 B股 16407241 25.95% 总体 30468989 23.22% 未通过 监事候选人 股 54210962 79.72% 刘晓红 B股 47018660 74.36% 总体 101229622 77.14% 通过 股 14158198 20.82% 梁巧云 B股 15528941 24.56% 总体 29687139 22.62% 未通过 股 67267210 98.92% 张心亮 B股 63208101 99.97% 总体 130475311 99.43% 通过 籍此机会,董事会向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第五届监事会全体监事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再次表示诚挚的谢意。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b)律师姓名:刘艳晶、廖春兰 c)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公司章程; b)二○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会议文件; c)经与会董事和记录员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记录; d)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十一日